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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结合园区实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相应的地方性科技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科技政策等。
分析研究园区科技工作的发展态势,研究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
负责组织编制园区科技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战略以及实施计划、管理办法等,并组织实施推进。
承担园区科技发展资金的管理职能,并对基金支持的各类项目的运作进行管理、监控。
组织区内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软件企业、软件产品的申报;负责园区留学人员的认定和审核,国际科技园(孵化基地)资助项目审查;协助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办理技术开发税前扣除项目的认定;协助企业办理技术贸易登记服务;办理民营科技企业认定;
承担科技项目管理职能,负责有关高技术研究、重大科技攻关、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成果推广计划、科技产业化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等计划项目的受理、组织申报、评审、立项、跟踪、协调、监督、验收等工作。
承担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管理职能,负责对园区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的分析和研究,以及对重点自主知识产权(专利)项目的跟踪、协调,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园区重大科技项目与民营科技企业的协调与管理,并承担服务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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